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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昌平区“十二五”规划2013年度课题申报工作通知”

各学校、幼儿园、教委直属各单位:
        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北京市“十二五”期间教育科学研究规划纲要》《昌平区教育科学“十二五”发展规划》,我们认真研讨、编制了《昌平区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3年度课题指南》。经昌平区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研究批准,决定自即日起启动课题申报评审工作。请各学校、幼儿园及各单位根据工作实际,认真选题,按时完成课题申报工作。现将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努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科研作风,倡导求真务实的科研精神。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坚持做好“三个服务”,即:教育科学研究要为行政决策服务,为提升教育质量服务,为昌平教育科学发展服务。
二、课题类型
        昌平区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课题面向全区中小学(含职业学校)、幼儿园和教委直属单位的广大干部教师,设立重点课题、名师专项课题和一般课题。
        本课题指南共分10个研究领域,110项研究课题。这些课题仅表示研究方向和范围,研究者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的研究题目。
三、遵循原则
    1.方向性原则。与国家教育法律法规和教育部门有关政策一致,遵循教育教学规律,促进区域教育改革与发展。
    2.实践性原则。密切关注教育改革和发展中的热点、难点和前沿问题。
    3.创新性原则。教育科研的本质在于创新,力争在研究的内容、方式、方法等方面有新意、有突破。
    4.应用性原则。强调研究过程,通过研究过程促进学生、教师和学校的发展,实现我区教育现代化的整体推进。
四、选题依据
        课题申请人根据《昌平区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3年度课题指南》(见附件1)进行选题申报,也可以结合本单位和个人工作实际及研究基础自行设计课题名称和研究内容申报课题。
        本次立项课题要求在1-2年内完成。
五、申报条件
    1.凡昌平区教育系统的干部教师均可进行课题申报。
    2.区级课题负责人原则上应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每项课题限报课题负责人一名,课题负责人必须是课题的实际主持者,课题组成员人数不限。
    4.每一申请人不得同时申报两项课题。“十二五”期间承担区级课题必须已按规定结题,未结题者不能申报。
    5.名师专项课题申请人必须为北京市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特级教师。
    6.已获得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北京市教育科学规划立项的课题,负责人不得以同样课题申报昌平区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六、申报办法
    1.申报区级课题的申请人须认真填写《昌平区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
    2.各学校、幼儿园及各单位要加强对课题申报工作的宣传、组织、管理和指导,既要积极鼓励,又要严格把关,要依据本通知的相关要求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对申报人的信誉、申请书填写的内容、课题组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等进行认真审核,签署明确意见,确保申报工作的质量。
    3.每个单位最多报送两项。
    4.报送区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教委教科室)的材料包括:审查合格的《昌平区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一式5份(原件2份,复印件3份)、配套的电子版和汇总表(由学校教科室或教科研负责人统一汇总上报)。申请书要求统一用A4纸印制,左侧装订。
    5.昌平区立项课题必须按照《昌平区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接受教委教科室的管理。
    6.区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将在学校申报的基础上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最终确定重点课题、名师专项课题和一般课题。
    7.申报时间: 2013年11月25日——29日
          联 系 人:周学荣  奚  燕
          联系电话:69744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