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员教育评议制度
1.团员教育评议制度是提高团员素质、加强团员队伍建设的重要措施。
2.团员教育评议以教育为基础,突出民主评议,注重工作实效,讲求严肃认真。目的是提高团员的政治素质和思想素质,则强团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激励团员在各项工作中发挥团员的模范作用。同时,严肃团的纪律,对极少数不合格的团员做出相应的组织处理,以纯洁团的组织,优化团的队伍。
3.团员教育评议我校每学期进行一次、时间为每学期的期中。
4.团员教育评议活动由开展团员意识教育和民主评议团员两部分组成。
5.团员评议以各团支部为单位开展,参加对象为:所有团员、团干部包括是党员的团干部。
6.团员教育评议分为思想教育、总结评议、注册及组织处理、评比表彰四个阶段。
(1)思想教育阶段。以增强团员意识为重点,通过学习文件和开展实践活动对广大团员进行爱国主义、艰苦奋斗、国情教育和团的基本知识教育,发挥团员在工作生活中的先锋模范作用。
(2)总结评议阶段。团员写出书面总结,在此基础上召开支部或团小组会议,由团员宣读个人总结,其他团员进行认真评议,开展积极的批评和自我批评。最后由团支部委员会根据个人总结、团内评议、群众意见和团员实际情况,对团员做出综合评价。支部大会通过后,填写《团员教育评议表》,报上级团委审批并存入团员档案。
(3)对团员评议分四种:
A.在各方面表现突出,模范作用显著的,为优秀团员;
B.基本达到团组织要求的,为合格团员;
C.与团组织要求有较大差距,经过民主评议,有决心克服缺点,迎头赶上的,为经帮助能够合格的团员;
D.放弃共产主义信仰,严重违法乱纪,丧失共青团员条件的,为不合格团员。
(4)注册及组织处理阶段。
A.团员在规定时间内向团组织申请注册并且在过去一年中能起模范带头作用,严格遵守团纪,积极完成组织交办的任务,履行团员义务,按时缴纳团费,团员评议为合格团员以上的,团组织予以注册。
B.在本年度团员评议中,受团籍处分、团组织认定不合格的团员缓期注册,缓期注册时间最长不超过6个月。缓期注册期满,有明显改进的,予以注册,无明显改进的,经团组织评定仍不符合团员标准的劝其退团,不予以注册。
C.团员没有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缴纳团费,不参加组织生活,或不做团组织分配的工作,经教育能认识并改正错误,主动要求参加团籍注册的予以注册;其中经教育仍无改正的,按团章第十一条规定,视为自行脱团,由支部大会决定除名,并报上级团组织批准,其团员证失效。
(4)评比表彰阶段。团员评议中被评为优秀的团员授予校级“优秀共青团员”称号,并纪录在案。各支部优秀团员比例为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