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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学校动态

 

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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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师范大学附属回龙观育新学校2022年食堂食堂运行劳务派遣

比选邀请函

1.    比选条件 : 根据有关要求,我单位对首都师范大学附属回龙观育新学校2022年食堂食堂运行劳务派遣项目进行询价,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报价人参加报价。
2.    比选内容:


3.    参选人资格要求:
(一)具有有效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并提供承诺书。
(三)报价人在近3年(2019年3月1日至今,下同)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提供承诺书。
(四)报价人未被列入近三年内参选单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 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报价文件中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
4.    领取比选文件时间:
请于2022年03月22日至2022年03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 12 时,下午 13 时至 16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以下指定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红军营东路18号时代庄园)持下列相关资料领取比选文件:
(1)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
5.    参选文件的递交:
参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比选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03月29日9时
30分,地点为 北京市朝阳区红军营东路18号时代庄园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参选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比 选 人:首都师范大学附属回龙观育新学校
地    址:北京市昌平区文华路龙锦苑      
 联 系 人:杨爱国                          电    话: 18233296727                  


比选须知

一、比选人及合格的参选单位须知
1.1    比选人系指:首都师范大学附属回龙观育新学校。
1.2    满足以下条件的单位是合格的参选单位:
1.2.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并提供承诺书;
1.2.2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2.3    具有有效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1.2.4    近三年内参选单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 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参选文件中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1.2.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参选单位应当认真审阅和全面理解文件中所有的须知、条件、格式和条款。
2.1    参选单位应当认真检查比选文件的页数,如果发现有任何缺漏、重复、不清楚的地方,应立即通知比选人,以便及时纠正。
2.2    凡获得本次比选文件的参选单位,均应当对比选文件的内容负有保密义务。
2.3    参选单位应当按照比选文件的要求编制参选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参选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三、比选文件的解释和答疑
3.1    参选单位在获得比选文件后,如果有问题需要比选人解释和答疑,应当在递交参选文件截止期 2 日前,向比选人提出书面质疑文件。
3.2    补充文件是比选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比选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递交参选文件截止期 2 日前,以书面形式送达所有参选单位。
四、报价费用
4.1    总报价须包括参选单位为完成本项目所需全部费用,凡参选单位参选文件中承诺或未涉及的或者是完成本项目必需的费用,均视为已包括在总价或相应项目的报价中。
 
4.2    预算金额以比选人每月食堂收入百分之三十为预算,约7.5万元每月,后期以每月实际发生量为结算依据。投标人报价需要在预算金额的基础上下浮,即后期结算时按照(比选人每月食堂收入百分之三十)*(1-投标报价下浮率)
后期预算金额占收入的比例随学校收入适当增减。
4.3    凡参加本项目的参选单位应承担其编制参选文件与提交参选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成交结果如何,比选人对上述费用不承担任何义务和责任。
五、报送参选文件的组成
5.1    参选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1)    报价一览表
(2)    选人综合情况一览表(并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或三证合一)复印件;信用查询记录;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食品经营许可证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并提供承诺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
(3)    参选人认为必要的其他材料
5.2    参选单位应完整地按比选文件要求的格式填写参选文件,参选文件按 A4 幅面装订,须编写方便查阅的文件目录,并逐页标明页码。
六、参选文件的准备及密封
6.1    应提交①正本 1份,②副本 2 份,③电子版 1 份(包含参选文件 WORD 版及PDF版)每份参选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6.2  参选单位应将参选文件装在密封袋中,封口处应加盖参选单位公章。

七、参选文件递交
7.1    参选单位应当在比选文件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将参选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 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参选文件,比选人将不予接收。
八、评审原则
本比选项目的评选采用最低价评标法,既满足比选文件资格条件且报价最低的单位为中选人。

九、代理服务费
          8.1 中标服务费10000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