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师范大学附属育新学校 首都师范大学 昌平教委昌平教育督导友情链接数字校园

党组织 共青团 少先队 校工会

 

共青团
communistYouthLeague

团委组织机构的各项制度

1.例会制度 
(1) 团委会议定于间周召开一次,由团委书记召集委员对上一阶段校工作进行总结、交流,并讨论下一阶段的工作,以做好各部门之间的调配。(间周一星期中午时间)
(2) 团支部书记会议每月一次或间周一次(每月第一周星期二中午时间)。 
(3) 团委学生会干部联席会议间周召开一次(每周星期二中午时间)。
2.值日制度 
值日工作由团委干部轮换进行(具体由团委书记每学期初安排)。值日干部当天中午下第四节课后半小时到团委办公室坐班,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填写值日笔记,第七节课后打扫办公室卫生。每周由校团委组织委员考勤,纳入期末评优考核内容。
3.干部考评制度
(1)每学期期末由班主任对本班的团委干部在班内的表现进行评定打分;满分10分,0.5分为一档。( 9-10分~优; 7-8.5分~良; 5~6.5分一般; 1-4.5分~较差)。
(2)每学期期末由团委书记负责对各部门干部工作进行考评,满分10分,0.5分为一档。( 9-10分~优; 7-8.5分~良; 5~6.5分一般; 1-4.5分~较差),具体内容如下:
①每学期值日工作:缺勤0.1分/次;
②各部门组织的活动:各部门每学期举办活动不少于一次,活动内容丰富,形式新颖,影响较好的酌情加0.1-0.5分;
③完成学校布置的工作:未能按时按质完成工作的扣0.1-0.5分;
④例会出勤:缺勤0.2/次,迟到0.1/次。 
(3)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学生干部不具备评优资格:
①在任期间违犯校规校纪受到学校处分者。
②在任期间由于工作不负责被停职,撤职务者。
③团委干部工作评定成绩中出现"较差"成绩者。
④团委干部工作评定成绩中出现两次或两次以上"一般"成绩者。
(4)每学期期末综合以上情况,对每位干部进行考核评分,按得分高低评选校级优秀团委干部。